内容 |
按照《2013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李美等73人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电话:0535-8528515。 详情请参见2013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卫生类):http://www.lkrc.gov.cn/html/2013/zuixindongtai_0730/568.html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