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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欧乐明等18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 监督电话(传真):0757—86320919。 附件:公示人员名单(第二批)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nhrc.com.cn/datab/art/news.asp?id=3012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