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梧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确定候聘库人选及聘用程序的通知》(梧政人字﹝2009﹞79号)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梧州市教育局在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候聘库中招聘财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梧州市第十一中学财会人员岗位 1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是参加了2013年3月梧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财会人员考试,报考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 15: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梧州市文澜路98号)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学位证;4.会计资格从业证书;5.户口薄。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报考者的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6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上公布,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21日;梧州市教育局 (五)面试成绩公布: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考核 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第二次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应聘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公示、聘用 体检、公示、聘用等均按照《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简章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组织工作 招聘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梧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确定候聘库人选及聘用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梧政人字[2009]79号)规定进行。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报梧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候聘库中招聘财会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教育局 2013年 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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