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8月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7月31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2:00),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体育馆“大鹏新区2013年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暨创业项目推介会”展台。 201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计生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报考人数在拟聘人数3倍以下,将直接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相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鹏办事处8月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2、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3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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