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和《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开考比例的规定: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以下岗位因无人报考,现予以核销: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经费渠道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补充说明 |
1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30716 |
全额拨款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概预算 |
经常外出,适合男性 |
无人报考,核销岗位 |
中共新浦区委组织部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