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铜仁市德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3〕1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就业见习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撑作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县“引导办”具体负责。 二、就业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铜仁籍(或铜仁生源)、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且仍未就业的2012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计划安排。我县就业见习计划指标共20名。岗位需求详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保障政策 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0.00元),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不足部分,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录用调配股(“引导办”)。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 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5. 其他有关证件。如: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各种优秀证书或证明。 (四) 优先推荐。报名者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 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4.属地原则优先; 突破见习计划指标的实行面试择优。 (五)体检。由县“引导办”统计组织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由各级“引导办”自行通知。 (六)派遣。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七)后续管理。见习人员持“引导办”《报到证》与见习单位签署《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五份,主管部门、“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存档、见习生本人各保留一份)。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引导办”。 五、管理 (一)见习生的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就业见习期满,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或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学生留下来。 (二)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自愿申请退出的,由见习单位出据意见,并报同级“引导办”备案。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叁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并报“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并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 五、其他 本《公告》由县“引导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附件: 1. 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doc》《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来源于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8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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