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 |||||||||||||||||||||||||||||||||||||||||||||||||||||||||||||||||||||||||||||||||||||||||||||||||||||||||||||||||||||||||||||||||||||||||||||||||||||||
内容 |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于1974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省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综合型技师学院),广东2010年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七所技工院校之一,是省政府指定的智力扶贫、百万农村青年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及高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学校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总资产达2.8亿多元,拥有技师考核实训室,奥地利四、五轴加工中心等高新教学设备,主要开设有机电一体化、电子技术应用、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数控加工、汽车维修、汽车营销、动漫与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室内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计等专业。2006至2012年连续七年被评为“广东技工教育竞争力20强单位”。2009至2012连续四年全省排名第2。 为了扩大选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诚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
备注: 1、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应聘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行政管理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四)理论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分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下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分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个人前十名或省级技能大赛个人前五名的高级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符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以上年龄计算以2013年7月31日为限。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16日(共12天),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ldtjobs)报名,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8月17至8月22日网上公布准考证及通知考试事项,应聘人员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8月23日到学校进行相关的资料验证,备验资料包括:本人 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应聘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论文发表的,需提供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36号;交通:花都客运站乘坐19路公汽在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站下车,下车后沿路牌指示方向直行约200米即到)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文化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业务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下午- 2013年8月25日下午(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的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各参试人员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每个招聘职位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每个招聘职位参试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的在职人员须由被考察人员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录取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招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经厅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hrss.gov.cn/ldtjobs)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汪老师、梁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2086876318 02066851799 手机:13926023262 13662337375 2013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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