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笔试、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早上6:45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在新区体育中心射击馆门前广场(新区雅香金陵酒店西侧)集中(可乘坐70路到“新区体育广场”,或乘坐29路到“太康路王城大道口”下车步行200米,或乘坐62路、63路到“王城大道太康路口”下车步行200米即到),迟到15分钟(即7:00,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整点报时为准)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本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豫教资办〔2010〕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费22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人力资源市场”专栏“最新动态”)、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看。 8、根据《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实施方案》,体检结束后将进入考核和资格复查环节(考核和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体检结果时一并通知)。考核和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及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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