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接收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报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身心健康。 二、优惠政策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下列奖励政策: 1.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2.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发放,最多享受3年。 3.享受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1)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享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20000元/生/年)。 (3)享有我校设置的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评选资格。 4.推免生可自主选择研究生指导教师。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硕博连读、公派出国留学、访学等。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学科专业参照《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学生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接收推免生人数,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上不得超过本学院(部)实际招生总数的50%。 四、申请与接收程序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并选择学科专业。 2.我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来校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期间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5.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期间携带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9-85583845 2.各学院联系方式
七、其他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接收。 2.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方被正式录取。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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