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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统一简称《公告》)的规定,截止报名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未达到1:3开考比例且不能调减招聘名额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不调剂,退还考生报名费。退费的考生请于8月26日—9月26日(不含休息日和节假日)前持本人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审核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招聘名额。 请各位考生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招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表 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招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调减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