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医学检验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人员8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招聘专业为医学检验专业,具有医学检验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3、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须是潍坊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须是山东生源或山东省内户口。 4、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单位员工,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8月9日开始。 2、报名地点: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向西300米路南,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有工作经历人员还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应聘人员接医院通知后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医学检验行业相关知识,全面衡量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院公示栏和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三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聘用人员的实行托管聘用。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536-8236110 监督电话:0536—8269393 附件1:2013年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医学检验人员招聘计划表 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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