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16年硕士生/博士生联合招生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共同携手培养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开发的高层次人才,促进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的科技创新,不断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宁波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协商,决定2016年在“化学”、“机械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领域的相关专业,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拟在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材料工程和机械工程4个专业联合招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硕士生25名;在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等6个专业联合招收博士生5名。其中联合招收硕士生以宁波大学招生为主,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参加;联合招收博士生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招生为主,宁波大学参加。 (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培养方式 1、联合培养硕士生(以下简称: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宁波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宁波大学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宁波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2、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主要负责,宁波大学配合管理。有关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论文工作主要随导师在宁波大学或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而后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和宁波大学联合负责论文答辩,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联合培养生在学期间享受所在方的相关研究生待遇:合培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宁波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学年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宁波材料所导师资助的生活、科研补贴(即等级奖学金、助研奖酬金、餐补和房补),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同时享受宁波大学相关待遇。博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年级在宁波大学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宁波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同时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关待遇。 4、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硕士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导师负责指导,博士科研阶段主要由宁波大学导师负责指导。 5、宁波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生学费缴纳按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方式 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及其他要求等同宁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生的报名报宁波大学,博士生的报名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自2016年起不再对外招收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宁波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考生也可由双方招生部门在各自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四、导师介绍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导师介绍(地址链接)http://graduate.nimte.ac.cn/direction.html 宁波大学导师介绍(地址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Mentor.aspx 五、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574-87600226,87609136 邮箱:zhengfang@nbu.edu.cnzhaoxiao@nbu.edu.cn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电话:0574-87911122,0574-86685287 邮箱:yangfang@nimte.ac.cndaigaole@nimte.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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