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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巩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量化考察、体检和政审,面向服务基层大学生职位拟聘用张苗等12名同志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巩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371—69580019。 巩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服务基层大学生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gyrl.gov.cn/Shownews.asp?newsid=1277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