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公安局招聘协警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充实公安系统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协警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经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西乡塘区公安文职人员和协警共计100名(男80名,身高1.65米以上)。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1995年6月28日之间出生); 3、社会青年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适当放宽); 4、遵纪守法,热爱公安综合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衡阳西路11号四楼) 联系电话:0771-3117338。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及本人2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2、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考核 考核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5、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与所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根据西乡塘区政府的在职协警标准工资待遇发放。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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