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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西乡塘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人员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西乡塘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12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2日—1995年10月22日之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社工、公共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或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志愿服务工作;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9日—20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71—3117338     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面试     面试主要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核     考核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城区人社局、团委共同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5、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人员与所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