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铜仁市玉屏县县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协勤和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勤和行政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三、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协勤5名。男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2、行政辅助人员5名,其中计算机专业1名、财会专业1名,其它岗位3名。计算机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财会专业,年龄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优先。其它专业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公文处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3日。 2、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3232011,联系人:黄亚琼。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2张。 4、报名费用:无。 五、招聘程序 1、面试; 2、笔试; 3、体能测试(仅对协勤); 4、体检; 5、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工资比照正式聘用人员发放)。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食宿自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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