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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我院将对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试对象: 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入围的考生。 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6号,新华广场西)。 三、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为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计量或财务工作有关知识等,闭卷考试,120分钟; 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四、其它事项: 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签字并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要求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中途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 咨询电话:0471—6297906(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监督电话: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