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2〕833号)文件精神,经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对2013年度鹤山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鹤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8933178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鹤山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详情请登录:http://www.hsrsj.gov.cn/Hsrs/ShowArticle.asp?ArticleID=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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