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拟雇雇员人选公示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及工勤类普通雇员公告》,现对体检、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的拟雇雇员人选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405房,联系电话:83938825,受理时间:上班时间)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雇用手续。 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拟雇用人员名单http://www.szfb.gov.cn/qt/rsrm/201308/t20130816_2184288_7109.htm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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