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一、 招生人数 2016年交大医学院博士生拟招生规模425名(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各院、所招生计划数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 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一) 招生对象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往届生在复试时需核查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和在境外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 须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验证。 3. 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程序 1. 考生首先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网址:www.gs.sjtu.edu.cn)(起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12月15日);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2. 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3. 查询网报信息(必须上传照片、用A4纸下载打印完整的“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及推荐信);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寄送至学校研招办。 (三) 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届时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博士生准考证(报名系统内下载);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4.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5.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 初试 1. 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以"2"开头),共2门;每门满分100分;英语由学校统一命题,其余由医学院命题。 2.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 初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4.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2月 (五) 复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进行。非全日制硕士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医学院研招网公布的信息;复试内容:专业课(即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代码以“3”开头的科目)+综合复试(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等)。复试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参加复试考生还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 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6.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 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材料 三、 “申请-考核制” 关于公开招考(申请入学)招收办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收办法》。 四、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关于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办法详见本网站通知。 五、 硕博连读 (一) 招生对象 上海交大医学院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生须通过转博考核,并经所在培养单位科教处同意后,方可在学校研招网上进行“在线报名”。 (二) 招生程序 申请硕博连读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在线报名”(报名具体起止时间等以医学院网上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转博成功者将该表格交各培养单位科教处汇总。 六、 录取原则 (一)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思想政治审查、体检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关于收费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详见医学院财务处网站。 八、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九、 招生目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十、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 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shsmu.edu.cn/zsys.asp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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