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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遵义市湄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考工勤人员简章
内容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提高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湄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勤人员(属事业单位工勤编制)3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办公室人员3名(从事办公室文秘、道路交通安全网络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含中职,不含高中);
    4、身体健康,符合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条件;
    5、湄潭县户籍;
    6、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湄潭县户籍证明;
    5、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需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开考比例以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符合条件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如出现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取消或按比例调减该单位招考计划数。
    (四)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后报名。
    (五)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于2013年9月6日9:00-15: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应用管理、文秘知识等。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请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以上时间请考生切记并务必遵守,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面试内容: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若再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五、体检
    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进行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材料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不能按招聘程序按时提供档案材料的;
    (六)有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的。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各环节如遇考生有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或者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者公示期内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等情形的,按省市规定均不作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考察(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工作由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交警队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电话:0852-4254618(湄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852-4227336(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4221467(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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