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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8月19日—8月27日(7个工作日,周末除外)。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六楼606室)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电话:4623001 联系人:罗敏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长宁县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282_1.html 2013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