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拔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公告 |
内容 | 为拓宽选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龙岗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实施细则》、《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南湾街道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优化街道科级领导干部队伍。 二、公开选拔职位 龙岗区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八级管理岗位,分管工程建设)。 三、资格条件 报名公开选拔上述职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3年以上规划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 (6)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2、编内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龙岗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2005年1月1日后首次入编财政核拨、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的,2008年2月19日后首次入编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的,如不具备职员身份,应符合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直接聘用条件之一。); (2)近三年(学)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②现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③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聘; ④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前已入编,入编满3年。 九级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不足的,可累计计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前科员级岗位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不足的,可累计计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前后连续的聘任年限;属军转干部首次提任的,按现职务的职级确定任职资格,任现职级不满规定年限的可参照其在军队任相应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 3、编外挂企借用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龙岗区街属企业人员,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借用,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公开选拔: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 (2)连续借用3年以上且目前仍借用; (3)无违法违纪记录。 4、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工作、聘任、编内人员年龄、借用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7月31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6日。 报名地点: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一办)组织部A202室(南湾街道南园路1号),联系人:赵杰,89609122,13510980679。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公开选拔报名表(详见附件),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好的《龙岗区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2、两张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及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复印件(核对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任现职级的任命文件及工作经验证明等。 报名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南湾街道组织部按照公告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公开选拔人数必须达5人以上(含5人),否则取消本次公开选拔。 五、公开选拔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参加公开选拔人数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应进行笔试,达不到1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笔试和面试的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2、面试由考官组负责评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至11人组成,成员包括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南湾街道办领导、有关专家等;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4:6,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上公布。 (二)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确定总成绩前3名为考察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考察。 实行考察公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纪检、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决定任用 考察组汇报公开选拔考察情况,由南湾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决定拟任建议人选后,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 对拟任人选,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公示7天,公示时间截止后,未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或有反映情况和问题但不足以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试用 新提任的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实行一年试用期。按试用期有关规定管理。 六、组织纪律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严格遵守如下纪律: (一)严格执行方案。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严格履行选拔程序,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共同对公开选拔结果负责。 (二)禁止拉票行为。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或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或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公开选拔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参选资格,已列为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一律取消资格,已任职的一律作免职处理或责令辞职处理。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接受各方监督。公开选拔的整个过程应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1、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2、南湾街道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说明书》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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