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做好宿松县文化馆2013年招聘音乐专业人才的面试工作,根据《2013年度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政策、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方法 1、面试对象 县人社局公布报考我县文化馆音乐专业岗位已确定的面试人员。 2、评委的组成 此次文化馆音乐专业人才招聘面试的评委由7人组成。 3、面试方式和分值分配 ﹙1﹚、演唱:自选指定歌曲库中的一首歌曲并完整演唱。分值:60分。 ﹙2﹚、器乐表演:自选自带乐器并完整演奏一首曲目。分值:40分。 4、面试时间:15分钟。 5、计分办法 此次面试以音乐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评分相加,再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评分由各评委按评分标准评定。如出现单个面试考生,设置面试合格分值为6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松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