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深圳港引航站公开招考引航员公告(2013-6-9)》,现对体检、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委纪检监察室(联系地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02室,邮编:518000,电话:83156599)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用人员的任职资格。 具体深圳港引航站拟聘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sz.gov.cn/cn/xxgk/szgg/tzgg/201308/t20130822_2186153.htm 市交通运输委 201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