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招聘资格条件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审判辅助人员A |
从事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审判辅助工作 |
201 |
2 |
法律及相近专业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0岁以下。 |
审判辅助人员B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202 |
3 |
行政管理、档案管理、文秘及相近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8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0岁。 |
审判辅助人员C |
从事庭审记录、司法会计等工作 |
203 |
3 |
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等相近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8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0岁。 |
司法协警 |
从事值庭、押解、安全保卫等审判辅助工作 |
204 |
男性2名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28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0岁。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
205 |
女性2名 |
说明:县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和体检政审后的岗位空缺情况对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做适当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