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并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9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负责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宝忠 副组长:叶非、肖万飞、刘艳华、彭胜民 成 员: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闫清波、陈海涛、付强、苏中滨、江连洲、索志林、邹德堂、栾非时、李一经、李辉、李翠霞、孟军、韩学平、赵宝辉、张建设 秘 书:张清兰、李 琳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书记为组长,院长、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具体安排、检查和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等。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具体实施推免工作,确定本学院推免生人选。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各学院在遴选过程中务求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学生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0%,素质成绩、考核成绩各占10%。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设置留校限额。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阶段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和接收工作互不交叉。 (六)所有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所有申请推免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七)做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15年9月11日,学校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16年我校推免工作,同时下发各专业推免名额。 (二)2015年9月14日,学院将由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办法)报送研究生院(含纸质版、电子版)。 (三)2015年9月1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递交到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四)2015年9月21日前,各学院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并按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将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学院遴选推免生决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由研究生秘书上报决议对应的“获得推免生资格人员名单”。(附件3) (五)2015年9月21日,研究生院发布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2016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六)2015年9月22日前,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后的各学院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同时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付费等工作。 (七)2015年9月23日前,各学院依据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章程(接收办法),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纸质版、电子版)。 (八)2015年9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黑龙江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将不再进行补充备案。届时推免生遴选及备案工作结束。 (九)2015年9月28日起,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面开始启动,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十)2015年9月30日后我校开展复试、待录取工作。具体工作依照推免生接收章程开展。 (十一)2015年10月25日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推免服务系统使用说明,2016年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确认待录取操作时,谨慎确认,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其他志愿。 五、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55190398;校纪委电话:55191008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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