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雇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内容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的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 入围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龙华新区人民医院。 (二)时间:2013年8月29日。 三、体检程序 (一)请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于8月28日前到公共事业局517室领取体检表。 (二)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于体检当天上午8点30分前自行到达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照片)。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后,考生自行到体检中心收费处交体检费。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考生必须先空腹验血、B超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四)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交至医院体检中心服务台。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上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请考生自带笔填写《体检表》。 (二)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四)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请考生自觉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对你的聘用审批。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当天上午体检结束后,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络通畅,以便能随时联系,勿因联系不上而造成遗憾。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告知工作人员。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9月2日之前进行复检,前述复检时间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对其他体检项目要求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咨询电话:23336317 曾小姐 附件: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雇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一览表http://www.szlhxq.gov.cn/xxgk/xwzx/tzgg/201308/t20130827_560065.html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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