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档案局招考雇员公告 |
内容 |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考1名普通工勤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工勤类普通雇员1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档案局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蓝印户口除外)、并且已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或B类)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1013室,电话:82108265。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采取竞争性考试,由我局负责组织。考试形式是由我局人事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熟练程度进行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9月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市民中心B区红塔10楼会议室。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由我局通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通过互联网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局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我局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市里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深圳市档案局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深圳市档案局 2013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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