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十堰市竹溪县招录网格员巡逻队员公告 | |||||||||||||||||||||||||
内容 | 2013年竹溪县招录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健全城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打造平安县城,根据《竹溪县社区网格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竹溪县城区治安巡逻队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社区网格管理员46名,城区治安巡逻队员20名(以下简称“两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3年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在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招录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联络协调招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招录原则 2013年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分层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网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竹溪籍常住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 ‚现城关镇社区在岗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ƒ机关、企事业单位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 (二)报考巡逻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竹溪籍常住人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4、综合成绩相同时,退伍军人、有治安巡逻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三)其他条件要求: 报考网格员、巡逻队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经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三年内公开招录、招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岗位设置及要求
五、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电视台、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今日竹溪》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户口簿、退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依据鄂价费[2001]91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0元/人。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15日;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2013年9月16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城关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根据招录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其中,城关镇重点审查拟报考网格员岗位的现已在城关镇社区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县公安局重点审查拟报考治安巡逻队员岗位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1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领取。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其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报名竞争社区网格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 拟招录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按程序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数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报考巡逻队员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 4、成绩计算 (1)网格员: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分。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 (2)巡逻队员: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分。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电视台、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拟招录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在竹溪县电视台、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1、拟招录人选公示无异议,报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要组成专班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录用资格。 2、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由用人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般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视其本人意愿、平时表现以及考核情况,确定续聘或者解聘。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由县人社部门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的服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由县政府统一购买。其工资待遇及需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直至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核定每月800元,每月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个人账户;绩效工资核定每月400元,由县财政按月分别拨付到城关镇、县公安局独立建账,并根据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平时考核情况按月或按季度兑现。社区网格管理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的“五项保险”,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其中单位负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按规定的比率缴纳。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坚持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政策、招录结果“四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公开招录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竹溪县2013年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272175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2726202(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王春梅 15971891268 谢芳芳13636222877 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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