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临沂市蒙阴县事业单位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内容 | 按照《2013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 , 现将2013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9月3日(本周二)进行。 集合时间:2013年9月3日(本周二)早上7:30点。 集合地点: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叠翠路189号) 二、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1寸照片一张。 详情请参见2013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进入体检范围名单:http://www.myrs.gov.cn/NewsShow.asp?NewsID=1262 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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