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黔西南州兴仁县县检察院招聘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实际工作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法律工作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工作辅助人员简章》。 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聘职位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拟招聘法律工作辅助人员5名,信息网络技术人员1名。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具有法律专业和计算机相关专业,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年龄在20岁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信息网络技术人员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兴仁户籍。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不符合招聘职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013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涉及打印和复印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 录用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排名录取,在体检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依次递补。被录用后与兴仁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务合同。 工资及待遇 被兴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的人员按照辅助警察待遇执行。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安志 联系电话:6448018 监督电话:6448047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