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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综合成绩(含面试成绩),决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依照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成绩(达到60分;其中,面试及现场操作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同类岗位人员70.67分的平均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 二、审核时间 2013年9月5日—9月6日8:30--18:00 三、审核地点 山西省汾阳医院教学楼图书馆 四、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备案表(载明在线验证码),要求普通高中起点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 3、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 4、执业证、资格证原件或执业资格成绩合格单; 5、就业报到证原件; 6、从业经历证明(三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及领取工资花名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书、协议书原件); 7、已参加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原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五、其它事宜 1、审核时必须本人到场; 2、不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医疗1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医疗2、医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三:护理1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四:护理3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具体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llrc.com.cn/new/info_Show.aspx?typeid=8&id=1708&newtype=2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卫生局 山西省汾阳医院 201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