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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3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体检人选初检(含补充检查)已按规定进行,初检(含补充检查)不合格人员已由市委人才办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现将复检事项公告于后: 一、请已在规定时限内(2013年9月2日17:00前)书面向市委人才办申请复检的考生,于2013年9月4日7:30前到指定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中心11楼19号】签到并按要求参加复检。复检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只就考生初检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依据《巴中市2013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之三(六)关于“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的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向市委人才办提出复检申请的初检(含补充检查)不合格人员,已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考察环节。招考机关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注意休息和饮食。 3.考生签到时须预缴补充检查费(按补充检查项目确定)。 4.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3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