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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巴中市2013年引进专业人才首批考察人选公示
内容
    巴中市2013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体检人选初检工作已于2013年8月26日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将首批考察人选(附件1)进行公示。
    一、体检人选初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同步进行考察和公示
    1.考察工作分别由市、县(区)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函调考生档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和认定,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档案审核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
    首批考察人选须于2013年9月5日15:00前,下载并正确填写《考察人选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bzsrcb2013@163.com),发送后请通过咨询电话(0827-5286056)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生填报的《考察人选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有误、导致调档和档案审核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取消考察资格。
    2.市委人才办统一就考察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者,请于2013年9月6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巴中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27—5286056)或“12380”举报网站(www.bzswzzb.gov.cn/12380/index.asp)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3.对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委人才办统一公告,市、县(区)委人才办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并组织报到。
    二、引进岗位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均因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已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引进岗位考察人选待定的,均因体检人选因生理原因需要延期体检、个别项目需要补充检查、或初检不合格。
    延期体检、补充检查相关事宜,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初检不合格的,分别由市(含巴州区、恩阳区)、县委人才办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初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需在接到通知1日内书面向市委人才办提交(联系电话:0827-5286056)。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因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只限1次。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拟递补的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市委人才办将及时对递补情况进行公告。
    有关事项,均通过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巴中市2013年引进专业人才首批考察人选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bzswzzb.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88
    巴中市2013年引进专业人才考察人选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详情请登陆:http://www.bzswzzb.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88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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