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具体拟聘用对象请参照:http://www.hnrc.gov.cn/article/artc.aspx?ti=8&ai=3883 拟聘用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联系电话:0573-89232899 0573-87288846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