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绍兴市上虞市下管镇人民政府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
内容 | 根据虞编办【2012】37号《关于同意增配禁毒专职社工的批复》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1名。现将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市常住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25—35周岁,即生日在1978年9月1日(包含)至1988年9月1日(包含)之间。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拥有全国计算机一级或省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三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下管镇政府二楼组织办 联系人:徐玲芬 联系电话:0575-82895851 13505855533 3、提供相关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2)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参加笔试,其他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录用 1、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记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根据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5、考察或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若报名合格人员不足4名,招录单位有权另行确定考试方式。 8、其他规定: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职责及报酬待遇 禁毒社工负责对辖区内各村涉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相关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试用期为一年。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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