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桂林市临桂县2013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临桂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点击量:1为解决我县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的问题,切实做好社区工作,根据《中共临桂县委办公室、临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桂新区社区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的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2名,具体职位详见《临桂县2013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3年8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户口所在地为临桂县或籍贯为临桂县。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五个环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 日至9月25 日 (2)报名地点:临桂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928987、5586128、5583128 (3)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如报名人数未达1:1.5的开考比例,则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2.笔试 (1)笔试考察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 日(星期日),凡未能按时参加笔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地点:临桂县第一中学。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社会上的各种考前培训活动均与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制定方案进行统一实施。 (2)面试按照各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且在面试比例内则一同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各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临桂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名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报县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 5.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核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2)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年期的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 830元/月。试用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照《中共临桂县委办公室、临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桂新区社区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规定标准发放1200-1500元/月,年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奖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须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拒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分配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岗位情况调整。 六、加强领导 严肃纪律 (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 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体检医 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予认可,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临桂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市临桂县2013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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