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 |||||||||||||||||||||
内容 |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紧缺人才公告(2013年第29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至9月16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大洋路115号)。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5219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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