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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代炜灵(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水务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3267374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登陆:http://www.cbrcw.com/ArticleShow.php?ArticleID=1302 广元市水务局 2013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