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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州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潘思璇、刘 华同志列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3年9月9日-9月15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可向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州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5)8221353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5)8239802 州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z.hrss.gov.cn/gzqdn/289920325523603456/20130909/2257696.html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