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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和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报考太和县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为161001—161065)岗位的考生,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符合本次聘用条件,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0日至9月17日下午6:00。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thrc.gov.cn/News/ShowNews.asp?ID=393 监督电话: 0558—8623731(县监察局) 0558—8622731(县人社局)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