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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若干名,主要从事现场勘查技术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男性,具有温州地区户口,大学以上学历。 (二)熟悉电脑和照相机操作,有公安现场勘查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可放宽学历要求。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二、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公安工作经验,则提供原公安工作单位证明),于9月22日当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7号楼,滨海园区管委会附近)214室报名、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成功录用者提供业务培训,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年薪约3-4万元/年(含社保)。 咨询电话:85851063 林警官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