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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考我县岗位的四名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因本人放弃等多种原因出现缺额,经研究,决定递补下列考生,请下列递补考生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的从业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纪违法证明,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407_1.html 特此公告 201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