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直及中省直驻德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含合同制工人,下同)。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等级与申报条件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通知第二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放宽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须在考核报名以前,由各市人社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通知第二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 (五)个别因工作实际需要从事工种发生变动的工人,原工种与现从事的工种同属技术工种且工种相近、本人工作表现较好的,可按现从事的工种参加考核,从事原工种的年限可与从事现工种年限合并计算为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 (六)“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 三、考核报名与组织 市直及中省直驻德有关部门、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7日-10月16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下一级证书原件(报考中级和高级的人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2),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操作技能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5)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和二寸照片1张(其中,考核呈批表和登记表上分别粘贴1寸照片,另外2张1寸照片和1张2寸照片用胶水轻微粘贴在呈批表左上方空白处)。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附件4)。报名审核地点: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人才市场四楼测评科),电话:0534-2365758。 县(市、区)所属部门、单位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报名手续,所需材料同上,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全市报名工作于10月16日截止。 考核收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考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结束后,原始数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定通过率。两项考核均达到省厅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并按省厅统一部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使用原省人事部门统一编印的教材。 五、证书发放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经考核取得证书后,机关工人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对各个环节出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3年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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