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科院光电研究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竞聘公告 |
内容 | 经光电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为提高光电院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进行重新竞聘。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党字〔2010〕 28号)、《光电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暂行办法》(科光电字〔2010〕13号)文件规定,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如下: (一)担任中层干部,须满足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首次聘任的正处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处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非首次聘任的正处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处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因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7.应聘人原则上应具有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具有中科院系统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拟担任职能部门处长(正职)的,应在副处长(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拟担任职能部门副处长(副职)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所聘用的中层干部应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二)对承担重要职责的关键管理岗位,拟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力资源处处长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财务处处长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科技一处、科技二处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4.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三、竞聘程序、任期及岗位待遇 (一)竞聘程序 1.竞聘 (1)应聘人应填写和提交《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光电院以外应聘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 ②北京市户口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各类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文件。 2.初审和公开答辩 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定后,应聘人可参加光电院组织的岗位竞聘会议。应聘人在竞聘报告中应概述本人基本情况,在管理岗位的业绩、贡献,对拟应聘岗位的理解和管理思路等。应聘人每人报告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3.考察、征求意见、任前公示、院务会聘任。 (二)任期、待遇及其他 1.任期与本届所领导班子同步,任期内进行届中考核。 2.享受光电院规定的相关待遇。 3.每位应聘人最多可申请竞聘两个岗位。 4.在正职无合适人选时,将聘任副职主持工作。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申请材料于2013年9月29日17时前通过邮寄、Email等方式寄至以下地址,经光电院初审后,通知面试。 联系人:于 梅,张 健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中科院光电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100094 Email:yumei@aoe.ac.cn,zhangjian@aoe.ac.cn 附件: 1、中科院光电研究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招聘岗位表 2、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doc》来源于中科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09月2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人力资源处 201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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