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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中共佛山市委党校招聘启事
内容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行政学院、佛山市社会主义学院、佛山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佛山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一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各级各类干部的一所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等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
    文秘岗位(代码01)2人,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代码02)1人,财会岗位(代码03)1人,资产管理岗位(代码04)1人,网络管理岗位(代码05)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文秘岗位(代码0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信息档案学类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结束),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代码0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结束),具有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及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财会岗位(代码0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结束),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和会计证,3年以上预算会计工作经验。
    资产管理岗位(代码0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结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网络管理岗位(代码05):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结束),具有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及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五、报名与资格复核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7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复核审查。
    (1)资格复核审查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资格复核审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1号(广佛地铁同济站A出口前方十字路口右转再直行300米左右,广东省交通技术学校斜对面)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
    校本部(顺德区大良)日常办公电话:22809276(马老师),22329853(喻老师),22809275(陈老师)。禅城工作站(非日常办公地)办公电话:83324809。
    (3)资格复核审查要求: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审查。符合条件的,我校工作人员将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核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复核审查的,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复核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复核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核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9:00时至11月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参加全市统考,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天)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具体以我校届时发布公告、手机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在我校校本部(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顺德宝林寺旁)。
    (三)面试内容、成绩计算:面试主要考查相应工作岗位所必备的各种基本素质和能力。总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实际操作: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实际操作人选(如果出现某个岗位的招聘名额与合格人数的比例为1︰1的情况,则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人选)。
    我校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对考生进行为期1至2周的实际操作,主要考查适应具体工作岗位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水平等。实际操作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操作成绩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成绩按3:4:3 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我校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递补,安排其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不含复查费用)由我校负责。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按规定不影响和改变公示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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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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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0: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