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内容 | 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人才中心”)致力于上海科技人才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以科技人才交流和服务为主的专门机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科技人才中心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项目主管(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1、具有较强的政策功底,了解国家及本市的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及人才计划、政策,愿意从事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能围绕单位的工作主线,积极做好工作; 2、具备较强的项目策划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或与团队合作策划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跟踪分析和总结提高;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奋敬业;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善于沟通协调,沟通效率高; 5、执行力强,能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理工科背景,有较好的英语阅读能力,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人才中介师(员)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EXCEL、PPT等); 4、性格开朗,细致耐心,积极主动,团队合作精神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rczxrs@1525.sh.cn。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0日。 2、资格审查 我们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拟招录岗位1:3比例择优选取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以电话形式进行面试通知。 3、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科技人才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本单位网站(www.stehr.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24197809,邮箱:rczxrs@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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