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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岗拟招聘人选有两人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确定递补第12名鲍超和第14名张崇燮。现公示如下: 详情请参见:http://www.fjrs.gov.cn/xxgk/shgs/201309/t20130924_658110.ht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传真形式向我校监审处、人事处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3年9月24 日—2013年10月8日 公示电话:0596-2591404(监察审计处) 0596-2591337(人事处) 来信地址: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 邮编:363000 闽南师范大学监审处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