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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的工作需要,并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拟招收职业见习生若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护理类:74名,其中总院64名,思明分院5名,杏林分院5名。中专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来院后从事护理辅助工作。 行政类:4名,大专以上学历,卫生、信息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来院后从事行政辅助工作。 二、见习对象: 参加职业见习的对象(以下简称见习学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必须还未报到过,未缴交过社保,往应届均可); 2、厦门生源。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3、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学历; 4、有独立经济收入担保人担保; 5、未参加过职业见习活动。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担保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最终学历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需同时提供核对)。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到以下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东区科研教学楼201室,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政人事部(361003)。(请备注应聘职业见习岗位) 五、备注 1、享受人事局政策规定的相关生活补贴待遇。 2、自行安排住宿。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政人事部 2013年9月26日 |